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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8日 星期日

知恥近乎勇

辦公室又熱烈地質疑著「暑期學藝活動導師費」為何連個「子」都尚未見到呢?每回聽聞如此主題總會無端情緒失控。姑且不論金額大小、無關家境如何,這錢真的是導師的囊中物嗎?
他們依舊質疑錢在哪裡?我也仍然只論拿取的正當性。在一團喧囂高亢中,宛如一幅「牛頭不對馬嘴」之佳作,猛然呈現、歷歷在目。總之,我永遠被歸類為不合群,只會扭捏清高之姿;或者被嘲諷家裡金銀財寶溢出門外的阿啥。這般場景,在持續下去,唯恐辯論會質變成互槓,不如回歸法規自身,讓它來議來說。
翻開相關法規,依民國100年生效「臺中市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及假期學藝活動實施要點」其中第四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所收費用,應優先支付教師鐘點費,餘額得作活動所需業務、材料、設備、獎學金及行政管理工作費之支出。支用原則為:以總額百分之七十作為教師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鐘點費,其餘百分之三十作為業務、材料、設備、獎學金及行政管理工作費等之開支。」請問其字裡行間有何處提到「暑期學藝活動導師費」?頂多只提及「行政管理工作費」而已。再說導師是否等同行政人員呢?身為導師者大家心知肚明吧!
至於有人提到那國中部為什麼有「暑期學藝活動導師費」?
依民國97年修正「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附表二: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學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行政費支給參考表。內容依職務分點數來領取行政費用:如校長十點,主任八點,組長六點,導師或輔導教師五點,協辦行政人員或幹事或護士四點,工友三點。然而,此要點已被廢止。之後台中市教育局在100年1月31日另行頒布「臺中市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有關上述的規定卻已不復見。既然如此,國中部又何來「暑期學藝活動導師費」一說呢?
而且我相信業務執行單位對相關法規應十分清楚明瞭,否則就不會企圖以「工作費」的名稱來實支「暑期學藝活動導師費」?
因此,請大家不要再唾罵政治人物貪汙,也毋須檢討他們道德瑕疵。凡不該屬於自己的,不就該一毛不取嗎?當真相的瘡疤被揭開時,雖然萬分疼痛,但請尊重療傷的護理人員。
如果連第一線的教育工作人員還秉持著「嚴以待人,寬以律己」,那還能期盼社會有移風易俗之效嗎?正如當他人在戶外車震時,自己憤慨怒罵「野合」、「濫交」;自己做來卻是「別有一番風味在心頭」。唉!四位小朋友的威力果真遠在大人之上。

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自我悔過書

  歷經中午的會議,過程中本為一言堂之宣導和執行事項;多怪自己多嘴,竟提及教育界不能說的秘密──暑期課業輔導該不該提前講授下一學年教材。
  仔細聆聽主任的引言和說明,似乎為了學校長遠的發展、家長的期待,先講授下一學年教材是必然且公開的秘密。接著由其他教師輪流表達看法,贊同者亦不在少數,只是不知「沉默的一群」腦中所想為何呢?不過,我能確定,自己就是學校的亂源、教師裡的闌尾。如果,真的依法執行臺中市所頒布的實施要點,學校將蒙塵、未來必定一蹶不振,向來「只能做,不能說」的關鍵,焉能浮上檯面;一直「偷偷摸摸」的潛規則,怎麼可以「正大光明」呢?
  在此,我再次鄭重聲明:我是垃圾,不該玷污神聖的殿堂;我是白痴,不應依法實說;我是罪人,怎麼連文字遊戲都弄不懂?我錯了,我真的錯的徹底。因為我,學校在臺中市四所市立高中的排名滑落至牛後(但之前我並沒有提出偷跑的問題,今年因學生具狀檢舉,校長又不肯具體明示,只好傻傻地提出);因為我,教師群的努力瞬間化為烏有;還是我,惹得家長們對學校失去信心。
  依法教學,有罪;光明坦蕩,該殺;知法玩法,合理。於此,我深深向學校暨其他偉大的教師致上深深的歉意,是我連累了大家。
  主任也語重心長的提到:希望老師不要不上暑輔,否則只會把原本自己的課程轉嫁到其他老師身上。然而,若依臺中市實施要點所記載:暑假課後輔導之師資,各校得視需要「外聘」。喔!對不起,我又犯錯了,法令只是拿來看的;但是,我既為毒瘤,又是障礙,焉能再毒害莘莘學子,還是煩請學校外聘更合適的人選,以求順天應人。像我這種腦筋凝固的白痴,如何能分辨「預習」和「提前講授下一學年教材」?還好,現在網路蠻方便的。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預習,事前的準備學習。多指課業而言。
  「事先」,即事情發生之前。那此事所指何事呢?是暑期課業輔導,還是下學年正式課程呢?若是「暑輔」,那何必來上課呢?在家自行預習研讀即可;若指「下學年正式課程」,哪與「提前講授下一學年教材」有何差異?雖然,我擔任國文教職,這樣的文字遊戲並非我的專長。
  或許是專長不夠,又加上阻礙學校的宏圖大業,不肯多設身處地幫學生思考成績高低,導致學校榜單無法目眩神迷,終釀成不可逆的罪愆。直至今日,我逐漸搞懂:只要為學校、學生好,無論法令是什麼,不重要;當班上絕大部分的學生都作弊,只要能提升成績,有什麼不可以。至於,不想作弊的人,才是罪魁;是你阻礙班上成績的提升。
  而我是罪人,千古罪人。只要能退休,我必然夾著尾巴快速逃離,決不戀棧。

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

老師,你的名字叫上課


曾能稔說:「蕭璋,可以把鉛筆盒還我嗎?」
郝蕭璋淡然地說:「可以啊!你寫個證明來就給你。」
「可是,那是我的東西啊!」能稔說。
蕭璋道:「嘿嘿!你的!既然你有那麼多的筆,就該拿出來分享!」


「寒假輔導」又於學校強勢決定下開鑼!原本,自己不想淌這一灘渾水;但轉念間──「也罷!反正女兒也有活動,也要到學校附近,就幫個忙。」一念之仁,卻被視為理所當然。不過,也怪不得學校,老師唯命是從的態度,助燃氣燄的囂張;老師吮癰舔痣的信口雌黃,扼殺了正確的法令。只要扛起「為學生好」的旌旗,老師就該加「有錢」的班;但令我不解的是:國中辦理輔導課時,上至校長下到組長,均可依照點數換算領錢,不用上輔導課也可以領哦!而且只有辦理國中輔導課才擁有此優惠哦!你們已經有國民旅遊卡了,又有不休假獎金(聽說台中市好像沒有),在上班期間辦理輔導課業務,竟然還算加班。基於同理可証,那高中為何沒有呢?千萬別說你們沒有,「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附表二: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學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行政費支給參考表」白紙黑字,言之鑿鑿。
至於,「寒假輔導」是該再考慮看看,不如到校整理教材、製作講義等,以免被人說:寒假本來就不是你的假期。

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長官,竊以為


緣起:由於熱心的教學組長寄了一封「給高中部老師」的電子信件中,處處透露著「字字珠璣」,顯然對於高中端有些誤解與迷思,也對現今學校處境與現狀,始終帶著「國中端的眼鏡」,於此,不才不吝鄙陋,大膽提出反思的現實。至於,為何公布在此,而非直接回寄電子信件,實因高中端有些教師,不願掀起筆戰,而不才亦只能相忍為「校」。然而,這荒謬真是好笑,也只能一笑置之。

  對於林組長此份公告,不才深感慶幸,字裡行間透露對學校的展望與遠景,然而不才有些拙見想借花獻佛。
  首先,高中部礙於班級數的問題,在「重補修」這個區塊,有著力不從心的無奈。因為學生人數少,大部分只能採「自學輔導」的方式進行;然而,自學輔導對課業弱勢的學生之成效其實相當有限,再者,受限於班級數寡少,教師數量亦相對寡少,國中部每個年級動輒超過二十五班(現今略調至二十三班),而高中部相對之下,小的可憐;而班級人數高中部總是超過四十人,相對負荷上亦吃力。因此,高中部夥伴們,位於教學第一現場,站在高中部學生學習成效的立場,發現實質問題,不斷建議學校能在寒暑假時,排出重補修時段,千萬不要將暑期輔導課天天塞滿七或八節,終於在前幾年有了改善。這是高中學生之福,也是教師與行政的攜手共識。
  至於在校務評鑑中,被教授指出「未見學期中預防學生被當的補救教學措施」,「宜訂定補救教學人力資源系統,以有效提升學生學習」。因此,林組長針對問題,提出「醫學苑-學習扶助計畫」,這更是學校在補教教學上重大的革新。然而,提出計畫難,有效執行計畫更難。幸好,高中部許翠珍老師主動出擊,尋求對學生有實際助益的執行方式;但根據新聞指出「美國某一高中為了施行類似雲端教學的相關計畫,借調教師群受訓了兩個月」,而誠如組長所言「本校首度執行優質化計畫,造成活動規劃上較倉卒、密集的狀況,讓老師們有疲於奔命之感」,的確,每週四密集的優質化研習,加上學生事務、教學現場,讓人有入寶山卻空手而回之失落。
  相信大夥都是為了學生更好、更遠、更高,但力不從心的疲乏,只是會折損第一線教師的戰力,俗諺云:「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
  其次,高中部夥伴從不質疑學校聘任的研習教授的功力。只是組長提到「為因應實施十二年國教,教育部欲大力推動國中小的補救教學相關措施(含強制教師參加8小時補救教學研習)」,教育部此舉,不才知曉,高中部夥伴亦有耳聞。但是,若依教育部的計畫,似乎是先從國中端執行,而後才循序推行至高中。再者,現今高中部已被優質化計畫弄得自顧不暇;在分秒必爭的這學年,是否能讓高中部夥伴,循序漸進、用心執行「高中優質化」專案,以期達到實質的效果,如此一來,最大的受益者,將是高中部的全體學生,更能提升學校高中部的教學成效,讓國中部的學生發現高中部的與眾不同。且大學中亦云:「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再者,學校舉辦高中優質化研習,彼此資源共享,經驗分享,國中老師的參與固然樂見,但若事涉經費是否專款專用時,將「法令」前置,對於「業務承辦人員」的辛勞更是肯定的保障,且對於學生的品德、法令教育將更正向,畢竟身教重於言教。
  近日,高中國文科舉辦優質化研習,因需採買相關必要用具,故召集人小心翼翼行事,先詢問會計室相關程序問題,再一一統計高中教師參與人數;甚至,宋講師因私下已知個人已有書法墊布,因此,並未為之請購。如此嚴謹地使用經費,既恪遵相關法令,又無浪費公帑之嫌,令人心折、佩服。誠如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為此,君子必慎其獨也。
  個人相信所有高中夥伴皆竭誠歡迎國中教師共襄盛舉,但政府若有相關規定,全校師生必然拳拳服膺;若無此限制,煩請經費核發單位能準確告知,以消其疑慮。
  至於,國高中的雙向交流早在民國九十年便已開鑼,而今高中夥伴中約有三成多(未將眾多專任輔導列入計算,在此深深致歉),乃從學校國中部轉任。之前,我也以正向、積極、樂觀的態度來面對這種不同於其他完全中學的模式,期待藉此能消融彼此間的陌生,進而能營造雙贏的局勢;然而多年過去,事實似乎敲醒了曾經美好的期待,也流走了幾次茁壯的契機。但個人能理解國中教師的作法,畢竟西苑國中在大台中屬首屈一指之名門,必然會有現實榜單的壓力,箇中利害大家心知肚明;而這也無傷彼此交流,大夥還是會一起團購、一同揪團。只不過,因彼此教學繁忙、辦公室又畫出無形的距離,而在其他高中或亦有如此情境。或許,藉此次如火如荼的高中免試,國高中之間的往來,或如組長所料,亦不無可能。
  最後,誠摯感謝林組長對優質化計畫之付出,對高中補救教學的推動,讓高中教師面對補救教學不再流於單打獨鬥的自學輔導框架。正因如此,不才才會以適法問題、成效問題、實際層面大膽剖析。個人相信所有高中夥伴都與組長同樣站在對學生有所助益的角度來面對轉變、執行計畫,以求高瞻之未來。

2012年10月13日 星期六

如果一個社會體制對自己教師的基本信任都沒有的話,那還談什麼教育呢?



  「如果教育體制對老師有評比、考核的話,那會是種什麼情形?」我問起
  「我們可以向妳保證,那芬蘭的教師必定集體罷工!大家不幹了!」想不到,這兩位髮髻泛白的資深教育人士,竟是如此斬釘截鐵,搖著頭很酷的大聲說著。
 「真的嗎?為什麼呢?」我驚訝的問。
  「如果一個社會體制對自己教師的基本信任都沒有的話,那還談什麼教育呢?」他們中氣十足、異口同聲的說著。──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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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院會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將中小學『教師評鑑』正式入法。未來高中職、國中小老師將全面接受評鑑,以學校為單位,四年進行一次評鑑,預計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相關教師評鑑辦法會在半年後出爐。」
  「這次修法增訂教師在校服務時間的界定,其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校服務時間,應『不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
  「有關教師的待遇等,不宜由勞資雙方協商,而應以法律定之。」
  教育部人事處也同步草擬『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案,未來將採取『正面表列』和『負面表列』,正面表列指標,包括能於校內外至少分享一次改進或創新教材教法、三年內至少接受一次教學觀察、導師新接班級一個月內完成家庭訪問、翔實批閱家庭聯絡簿等,教師須符合八大項正面表列的考評,考績才能列甲等。」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這是家長期待已久的好消息」,各國都有教師評鑑,台灣也不應例外。」
  「吳福濱認為,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教,師資和教學內容的提升是重點,但目前教師精進教學的內在動機不足,自願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老師比例很低,家長團體因此期待儘速通過修法,讓教師評鑑上路,肯定優秀老師,協助教學不理想、怠惰的老師有機會進修和成長,甚至促使不適任教師退場。」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教學評鑑可以提供一個自我檢視的機制,尤其政府要推動十二年國教,教學方法的改變很重要,也可藉此看看教師們能否跟的上時代的需求。
有些教師擔心評鑑會成為鬥爭的工具,並讓出勤制、工時制度更為複雜,薛春光認為「多慮了」。過去台灣老師強調專業自主,上課時不喜歡別人觀看,關起門來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評鑑有助於打破此一現象。」
  「薛春光建議,理想的評鑑不會是一堆報告和書面作業,而是從備課、教室教學、同儕討論等教師既有的工作,讓流程進一步透明化,教師也可藉此互相交流,精進教學能力。」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現行不適任教師的淘汰機制,有許多模糊不清的地方,例如「教學不力」、「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等,都是隨人認定,衍生許多問題。」
  「希望評鑑能更明確界定什麼是『好老師』,讓教師的專業表現更為具體,供外界檢視。依照這樣的觀點,評鑑不必然要與淘汰機制脫鉤,而可以相輔相成。」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則說,目前教育部尚未提出評鑑機構、指標、方式等內容,讓教師團體不知該支持或反對,因此先以「不排斥」的態度面對。他並強調,「老師們不怕教師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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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任,是芬蘭教育的核心價值。芬蘭社會與教育不採用「防制」的管理法則,而是選擇相互尊重和互信為教育的開始。──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83
  制定教育方針與核心課程綱要的教育委員會認為,所有的學習動力,來自於個人的成就感,這其中當然包括老師!……老師獲得充分的教學自由度與課程自主權,可以自行決定教材與教學內容和進度。希望讓老師有參與感、決定權,讓從事教學多年的實際經驗與專業足以發揮,增加他們為社會或學生改變些什麼的參與感,激發出更好的教學動力與熱忱。──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84

  吳理事長,個人不吝冒昧,想邀請您共讀一本書──陳之華《沒有資優班》──,書中對於教改的成敗,有精闢的論述。或許,您看完之後,您會豁然知曉:推動十二年國教,師資和教學內容的提升的確是重點;但更關鍵的是,決策者的架構、執行力與家長們的認同、協助的程度。而教師的問題不僅在於「教學內容」,而是對這工作的「熱忱」與「認同」,而「熱忱、認同」來自相對地尊重。
  試問,有人會將小孩託付給自己無法安心的人照料嗎?我想,絕對不會!呂氏春秋有則故事:有個人懷疑隔壁鄰居偷了他的斧頭,因此,無論鄰居走路、吃飯、聊天的模樣都很可疑。最終,他發現斧頭掉在山裡,之後,不管東看西瞧,鄰居都很正常。懷著異樣的眼神觀看任何人、事、物皆會產生雷同的效應。若不相信教師,將小孩送到學校,對教師是一種折磨,對自己也是一種痛苦。

  「以前的規定是多如麻,明訂老師該如何做、怎麼敎、敎多少,老師和學校的自由度都很低。現在,不再有厚重的手冊、不再有督學,多了自由,反而進步了。」──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66

  教委會的講者們回答:「我們老師的工作已經相當多了,老師花了很多時間在做課程與教學的策劃,實在不需要在這些枝微末節的事務上打轉。」──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85

  【自由時報訊】花蓮縣偏鄉瑞穗、瑞北國小試辦「旭日天使」專案,試辦學校教師需早上七時二十分到校,陪伴小朋友早自修。瑞北國小校長林賜麟說,該校全校九十六個學生來自萬榮鄉馬遠村、瑞穗鄉瑞北村,都是務農子弟,全校學生超過九成七點多就走路到校,規定學生七點半才能到校會造成困擾,上月開校務會議時已獲得家長、教師同意,導師七時十五分到校,科任、兼行政教師七時卅分到校。

  在芬蘭,基礎教育中學的授課時數,最少為三十個小時,最多部能超過三十五個小時,從來沒有必要留到晚上七、八點,也沒有週末要去上學的私立學校。──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76

  再來談談「教師在校服務時間,應不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這項規定。如果以《自由時報》中所言,請問,長官、社會大眾,教師一天「合理的工作時數」是多少?是十小時,還是十二小時。如果只想以「責任制」來敷衍,那麼請問政府單位,為什麼民間企業不能比照辦理,不可以藉此壓榨勞工呢?換各角度來談,各位家長,你們喜歡你們的老闆動輒用「責任制」框在你們的身上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至聖先師孔老夫子說的。
  曾經台灣的消防隊登上世界新聞版面,不為專業,而是繁雜的工作項目。或許,有一天,台灣的教師也會藉此博得版面。
  「國高中晚自習」在台灣應是個耳熟能詳的專有名詞了。若依「教師在校服務時間,應不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此規定,試問長官、人本執行長、家長們,教師該留校同甘共苦嗎?若不留校,即不符規定;留校,「晚自習」也算是教師相關業務嗎?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一味規範教師,十二年國教就能煥然一新了嗎?冒昧請問吳理事長與家長們,您們在孩子教育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是觀察者、還是參與者?

  家長、老師、校方爭相較勁,標榜著孩子「榜上有名」就是最大成就、祖上積德。可是,那些被貼上「祖上沒積德」標籤的另一些孩子呢?社會和學校給了他們什麼支援和資源?──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104

  我問她們,為什麼妳們沒有選擇讓孩子去唸其他的外語學校或雙語班?
一位媽媽家長有點靦腆但很篤實的說,因為我的兩個孩子在許多學科上都需要特殊輔導,想去唸雙語併行的學校,那是不切實際,對孩子在基礎教育上的扎根並不好。為孩子選擇學校,有時必須看看自己孩子的能力與需求,不能強求。──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145

  吳理事長與家長們,教育該是「尊重人性」,走「務實」、「平等」的路線;薛校長,您看看,台灣各校門口,是否充斥著「前幾志願的榜單」呢?
  而「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說的真好、真理想。的確「關起門來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令人心慌、「流程透明化」更是重要。我猜想理事長更會支持「校務透明化」、「領導透明化」、「第八節經費透明化」、「不再運用任何藉口妨礙課程正常化」,可從治校理念的落實、各領域專業科目教師的聘任、經費合理妥切的運用等校長既有的工作,讓流程一切攤在陽光底下,校長也可藉此良機,精進領導能力,不再玩文字遊戲,把「優質化」少寫一個字,只想招收「好學生」,教育理念永遠只在網頁中「跑馬」或「固定」。

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杏壇現形記


「杏壇現形記」──暑期輔導課的亂象
時序入夏,又到了眾所矚目的時刻,但矚目的重心不是假期,而是老師與同學。形式上劃下每學期的休止符,然接踵而來卻是暑假課業輔導,似乎沒有此輔導課,學校就對不起廣大的家長,阻礙台灣向上的力量。難道是「上的越多」,成績就越好嗎?更弔詭的是各校扛著「實施要點」的大旗,恣意揮舞,而且高興怎麼揮就隨興而舞,目空一切。
首先,其要點規定「不得提前講授下一學期(年)教材」,但可能此語文法過於艱深,或許其他不為人知的因素,對於此語之詮釋總是會在「得」之後加上「已」字。導致廣大家長們、學生們產生不良的聯想:
一、老師,既然要上課程進度,那不就是強迫中獎嗎?發意願調查表有何屁用!
二、老師,你很喜歡賺錢唷!連假期你都不放過。
三、老師,如果我不願意參加,或想參加校外營隊,則暑假所學的新進度,開學之後會補上嗎?
關於以上三點常見的疑問,身為老師的我在此提出鄭重的澄清:第一,意願調查表是學校下令發送,並非老師能決定,所以是否有屁用,亦非老師我能定奪。其次,孔子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雖然老師我的《論語》讀的不夠深入,但尚知身體力行,不像有些政治人物都讀到「背後」去。最後,如果學生不願意參加,理應與家長溝通;至於補課問題,就更玄了。借用莊子之言:請循其本:本不可上進度,何來補課之說。誠如: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其次,在政府的實施要點裏提到「假期中辦理學生課業輔導,不得只規劃升學有關科目,應搭配聯課活動項目。唯可單獨辦理聯課活動,其內容必須與學生平時所習各科課程有關」此語帶有重大的玄機。一般而言,學校在辦理暑假輔導課時,絕大部分一定只規劃升學有關科目,然後再聊表心意上個體育課,或許體育課就是聯課活動,但是會不會太孤獨些了。至於單獨辦理聯課活動學校,幾乎是侏儸紀的恐龍──絕種。最令人玩味的是「其內容必須與學生平時所習各科課程有關」一語,請問一下主管機關:若辦理社會服務活動,這難道是跟公民或國文的內涵有相關嗎?若舉辦環保營隊,這跟地科的相關性是不是高了些。
學校在辦理暑期輔導課時,似乎總是站在「有上就有分」的姿態,「不論需要,開課就對」,如此作為,教改是在改口號的嗎?優質化是用來唬一唬社會大眾的嗎?所謂的多元精神是「萬佛朝宗」歸於一元嗎?
教育有關單位麻煩你們睜大眼睛看看,有多少學校,假輔導課之名,行上進度之實。難道法令是訂來當陷阱給教師們跳的嗎?或許有人會說:是你們教師太懶,不肯另編教材,才會違法。我不否認,這的確是個因素;但我縱使另編教材不上進度,學校會同意嗎?家長會同意嗎?同事會支持嗎?我只能「淈其泥而揚其波,餔其糟而歠其醨」,與世浮沉。在此我大聲呼籲有關教育單位,不要再睜一眼、閉一眼,趕快來抓「假輔導課之名,行上進度之實」的學校,而且抓到之後,校長一律免職,然後再換一批後起之秀,如此才能消弭這「歷史共業」。君不見,新北市的營養午餐舞弊事件造成的震撼,相信「後起之秀」必然不會重蹈覆轍。

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完全中學的迷失系列一


對南崁高中與國中分校的新聞報導後的省思與疑惑
【聯合報╱記者曾增勳/蘆竹報導】
桃園縣立南崁高中及附設國中部,一套行政兩套學制,11年來「合體不合身」,今年8月起南崁高中及附設國中部分家,一分為二各自獨立。校長胡六金說,今後高中、國中分為獨立兩校,兩套系統和經費有利各自發展。
南崁高中及附設國中部,當初是高中部、國中部合置一校的完全中學體制,原本毗鄰南崁國中的南崁小學改建為高中部,隨著蘆竹鄉人口激增,形成南崁高中33班、附設國中部卻增至67班,地方陳情後,縣長吳志揚決定讓學校分家。
胡六金說,完全中學的制度不好,高中一堂課50分鐘、國中45分鐘1,教師聘任晉用兩套方式2,課程綱要也不同,最大困難在高中、國中兩套完全不同的制度,卻是一套行政人力,導致行政人員分身乏術、疲於奔命3。
胡六金說,尤其是兩所高、國中學校,卻共用一所學校經費,形成經費不足,且國中部教師人員大過高中部,學校資源朝向國中部傾斜,高中部經費被稀釋,變成高中「國中化」,不利發展,分家才有利發展。
教育局長吳政達說,以往很多高國中完全中學是國中改制,國高中合校的發展必須因地制宜,考慮各校發展不同,桃園縣現有南崁、永豐兩所國高中合校,只是南崁高中與國中部分家條件成熟,地方贊成下,兩校各自獨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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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台中市政府能深思熟慮同樣的問題。這問題不可能只會發生在桃園縣,而不存在於台中市,更希望有心成立這種畸形的完全中學的縣市首長也能重視這個問題。能將國高中分割成正常兩校當然是首選,若不行的話,千萬不要讓同校中國中部的班級數遠遠大於高中部,否則原屬高中的資源將被嚴重稀釋,國中部教師也會佔據大多數教評會的席次,只要高中部出缺,只能聽任國中教評委員擺佈。如此,尊嚴掃地的高中部,難道只能學句踐臥薪嚐膽,圖謀復國嗎?
再者,依台中市的排課規定(註1),完全是站在國中部的立場著想。試問其他縣市的作法也多如此嗎?尤其具有龐大國中班級的完全中學,每年要多支出多少鐘點費用?況且同樣屬公立國中的教師為何不能享有這樣的福利?同樣就讀一般公立國中的學生與家長,為什麼平白每一星期就少全完中學國中部的兩節課,那麼一學年將近就少了八十節課,三年就少了二百四十節課。這難道不是教育資源的不公平嗎?而且還是同一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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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據「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要點100年3月31日中市教中字第1000015619號函第十項」解釋:完全中學國中部每節授課50分鐘之學校,每週專任教師及導師授課節數依表列再減授兩節課。又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實施要點」之補助原則中提及「在降低授課節數部分,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均減二節」、又「國民中小學導師每月補助導師費新臺幣一千元(即每月導師費新臺幣三千元)」:如此一來,台中市立高中附設國中部之教師在課稅後的基本鐘點數幾乎等同於一般國立高中之教師。
2.             教師聘任晉用兩套方式,在台中市某市立高中幾乎是不存在。由於透過民主的程序教評會長期由大多數的國中部教師擔任,再加上近七、八年來,高中部一旦有教師缺額,必優先由國中部教師轉任,除非國中部教師沒有意願。因為由同校轉任,只需教評會同意即可,完全無須透過公開甄試,看似公正的機制,難道沒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3.             既然是「兩套完全不同的制度」有些處室的行政人員工作量勢必增加,如:註冊組。再者,有些原只隸屬高中編制之行政人員,卻以全校班級數計算,減授終點;甚至長期以編制內國中教師擔任高中編制內的行政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