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育體制對老師有評比、考核的話,那會是種什麼情形?」我問起
「我們可以向妳保證,那芬蘭的教師必定集體罷工!大家不幹了!」想不到,這兩位髮髻泛白的資深教育人士,竟是如此斬釘截鐵,搖著頭很酷的大聲說著。
「真的嗎?為什麼呢?」我驚訝的問。
「如果一個社會體制對自己教師的基本信任都沒有的話,那還談什麼教育呢?」他們中氣十足、異口同聲的說著。──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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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將中小學『教師評鑑』正式入法。未來高中職、國中小老師將全面接受評鑑,以學校為單位,四年進行一次評鑑,預計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相關教師評鑑辦法會在半年後出爐。」
「這次修法增訂教師在校服務時間的界定,其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校服務時間,應『不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
「有關教師的待遇等,不宜由勞資雙方協商,而應以法律定之。」
教育部人事處也同步草擬『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修正案,未來將採取『正面表列』和『負面表列』,正面表列指標,包括能於校內外至少分享一次改進或創新教材教法、三年內至少接受一次教學觀察、導師新接班級一個月內完成家庭訪問、翔實批閱家庭聯絡簿等,教師須符合八大項正面表列的考評,考績才能列甲等。」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這是家長期待已久的好消息」,各國都有教師評鑑,台灣也不應例外。」
「吳福濱認為,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教,師資和教學內容的提升是重點,但目前教師精進教學的內在動機不足,自願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老師比例很低,家長團體因此期待儘速通過修法,讓教師評鑑上路,肯定優秀老師,協助教學不理想、怠惰的老師有機會進修和成長,甚至促使不適任教師退場。」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教學評鑑可以提供一個自我檢視的機制,尤其政府要推動十二年國教,教學方法的改變很重要,也可藉此看看教師們能否跟的上時代的需求。
有些教師擔心評鑑會成為鬥爭的工具,並讓出勤制、工時制度更為複雜,薛春光認為「多慮了」。過去台灣老師強調專業自主,上課時不喜歡別人觀看,關起門來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評鑑有助於打破此一現象。」
「薛春光建議,理想的評鑑不會是一堆報告和書面作業,而是從備課、教室教學、同儕討論等教師既有的工作,讓流程進一步透明化,教師也可藉此互相交流,精進教學能力。」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現行不適任教師的淘汰機制,有許多模糊不清的地方,例如「教學不力」、「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等,都是隨人認定,衍生許多問題。」
「希望評鑑能更明確界定什麼是『好老師』,讓教師的專業表現更為具體,供外界檢視。依照這樣的觀點,評鑑不必然要與淘汰機制脫鉤,而可以相輔相成。」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則說,目前教育部尚未提出評鑑機構、指標、方式等內容,讓教師團體不知該支持或反對,因此先以「不排斥」的態度面對。他並強調,「老師們不怕教師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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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是芬蘭教育的核心價值。芬蘭社會與教育不採用「防制」的管理法則,而是選擇相互尊重和互信為教育的開始。──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83
制定教育方針與核心課程綱要的教育委員會認為,所有的學習動力,來自於個人的成就感,這其中當然包括老師!……老師獲得充分的教學自由度與課程自主權,可以自行決定教材與教學內容和進度。希望讓老師有參與感、決定權,讓從事教學多年的實際經驗與專業足以發揮,增加他們為社會或學生改變些什麼的參與感,激發出更好的教學動力與熱忱。──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84
吳理事長,個人不吝冒昧,想邀請您共讀一本書──陳之華《沒有資優班》──,書中對於教改的成敗,有精闢的論述。或許,您看完之後,您會豁然知曉:推動十二年國教,師資和教學內容的提升的確是重點;但更關鍵的是,決策者的架構、執行力與家長們的認同、協助的程度。而教師的問題不僅在於「教學內容」,而是對這工作的「熱忱」與「認同」,而「熱忱、認同」來自相對地尊重。
試問,有人會將小孩託付給自己無法安心的人照料嗎?我想,絕對不會!呂氏春秋有則故事:有個人懷疑隔壁鄰居偷了他的斧頭,因此,無論鄰居走路、吃飯、聊天的模樣都很可疑。最終,他發現斧頭掉在山裡,之後,不管東看西瞧,鄰居都很正常。懷著異樣的眼神觀看任何人、事、物皆會產生雷同的效應。若不相信教師,將小孩送到學校,對教師是一種折磨,對自己也是一種痛苦。
「以前的規定是多如麻,明訂老師該如何做、怎麼敎、敎多少,老師和學校的自由度都很低。現在,不再有厚重的手冊、不再有督學,多了自由,反而進步了。」──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66
教委會的講者們回答:「我們老師的工作已經相當多了,老師花了很多時間在做課程與教學的策劃,實在不需要在這些枝微末節的事務上打轉。」──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85
【自由時報訊】花蓮縣偏鄉瑞穗、瑞北國小試辦「旭日天使」專案,試辦學校教師需早上七時二十分到校,陪伴小朋友早自修。瑞北國小校長林賜麟說,該校全校九十六個學生來自萬榮鄉馬遠村、瑞穗鄉瑞北村,都是務農子弟,全校學生超過九成七點多就走路到校,規定學生七點半才能到校會造成困擾,上月開校務會議時已獲得家長、教師同意,導師七時十五分到校,科任、兼行政教師七時卅分到校。
在芬蘭,基礎教育中學的授課時數,最少為三十個小時,最多部能超過三十五個小時,從來沒有必要留到晚上七、八點,也沒有週末要去上學的私立學校。──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76
再來談談「教師在校服務時間,應不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這項規定。如果以《自由時報》中所言,請問,長官、社會大眾,教師一天「合理的工作時數」是多少?是十小時,還是十二小時。如果只想以「責任制」來敷衍,那麼請問政府單位,為什麼民間企業不能比照辦理,不可以藉此壓榨勞工呢?換各角度來談,各位家長,你們喜歡你們的老闆動輒用「責任制」框在你們的身上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至聖先師孔老夫子說的。
曾經台灣的消防隊登上世界新聞版面,不為專業,而是繁雜的工作項目。或許,有一天,台灣的教師也會藉此博得版面。
「國高中晚自習」在台灣應是個耳熟能詳的專有名詞了。若依「教師在校服務時間,應不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此規定,試問長官、人本執行長、家長們,教師該留校同甘共苦嗎?若不留校,即不符規定;留校,「晚自習」也算是教師相關業務嗎?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一味規範教師,十二年國教就能煥然一新了嗎?冒昧請問吳理事長與家長們,您們在孩子教育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是觀察者、還是參與者?
家長、老師、校方爭相較勁,標榜著孩子「榜上有名」就是最大成就、祖上積德。可是,那些被貼上「祖上沒積德」標籤的另一些孩子呢?社會和學校給了他們什麼支援和資源?──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104
我問她們,為什麼妳們沒有選擇讓孩子去唸其他的外語學校或雙語班?
一位媽媽家長有點靦腆但很篤實的說,因為我的兩個孩子在許多學科上都需要特殊輔導,想去唸雙語併行的學校,那是不切實際,對孩子在基礎教育上的扎根並不好。為孩子選擇學校,有時必須看看自己孩子的能力與需求,不能強求。──節錄自陳之華《沒有資優班》p145
吳理事長與家長們,教育該是「尊重人性」,走「務實」、「平等」的路線;薛校長,您看看,台灣各校門口,是否充斥著「前幾志願的榜單」呢?
而「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說的真好、真理想。的確「關起門來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令人心慌、「流程透明化」更是重要。我猜想理事長更會支持「校務透明化」、「領導透明化」、「第八節經費透明化」、「不再運用任何藉口妨礙課程正常化」,可從治校理念的落實、各領域專業科目教師的聘任、經費合理妥切的運用等校長既有的工作,讓流程一切攤在陽光底下,校長也可藉此良機,精進領導能力,不再玩文字遊戲,把「優質化」少寫一個字,只想招收「好學生」,教育理念永遠只在網頁中「跑馬」或「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