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5日 星期一

臺中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

臺中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
                 100 年3 月23 日中市教中字第1000012013 號函
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為加強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改進教學,促進教育正常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 國民中小學為達成正常教學目標,學校應依下列規定實施:

(一) 實施常態編班,其辦理方式依教育部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
組學習準則及本府教育局相關規定辦理。

(二) 依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擬定學校課程計畫報本局審查,並不得任意刪減課程。

(三) 積極掌握課程之教學及活動現況,定期檢核教室日誌,並進行教學視導與督導教師依課表授課

(四) 依教師專長排課。對於未具專長之配課教師,應依其專業成長需求提供進修機會,並優先推薦其參與該科目進修活動。

(五) 專長師資不足學校(特定科目課程由未具專長教師授課總節數達二十節以上),教師缺額應優先晉用該科目專長教師

(六) 課程教學應採用教育部審定之教材或學校各領域教學研究會核定之教材或教師自行研發之教材,不宜採用更不得推銷坊間出版為應付升學考試之各種參考書及測驗卷

(七) 學生成績評量旨在了解學生學習情形並作為教師改進教學依據,應視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以多元方式進行評量。

(八) 學生成績評量結果及紀錄應本保密及維護學生權益原則,不得公佈全班或全校排名

(九) 國民中學為輔導學生升學所辦理之模擬升學測驗,其成績不得列入學生成績評量計算,相關事項依教育部頒國民中學辦理升學模擬考試處理原則辦理。

(十) 國民中學於正式課程時間之外或寒暑假等課外時段可辦理課外輔導及學藝活動,國中三年級可辦理留校自習,其辦理方式依教育部頒布國民中學課後輔導及留校自習實施原則及本局訂定之臺中市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辦理。

三、 為提升教學品質建立教師專業形象,教師應積極從事與教學相關之研究、進修,按學校排定之課程上課;不得在外補習、違法兼職,或藉職務之便從事私人商業行為。

四、 本局為輔導學校正常教學,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日常教學視導,以激勵校長及學
校行政人員辦學熱忱,並肯定鼓勵教學認真教師,對於有優良表現之學校、

肢解否?

  教書雖已餘二十載,然而我是否能說清楚、道明白教學內容、目標;是否能善用教學方法適時引導課堂上的學生領略文章意涵,進而運用其章法於各自寫作中,欣賞文章本體所散發美感,卻彷彿水月處於混水中,愈來愈模糊,愈發難以捉摸。
  在自身求學生涯裡,國文課的印象只有迷離、縹緲。國中時的印象,考試了得;高中時,除了朗誦後體會文章深層涵義外,倪匡的科幻世界,從衛斯理、源振俠,到羅開;金庸筆下的射鵰三部曲、天龍八部、俠客行(李太白的詩倒莫名其妙認識不少)、鹿鼎記,我似乎從不清楚、也不在乎臺上國文老師念些什麼或聊了什麼。直到大四教學實習的前夕,我腦中仍搜尋不到殘存的吉光片羽,心灰意冷之際,請教同儕「到底國文要教些什麼」。同學回覆──你回想一下國中老師都講些什麼內容啊──使我再度墮入深淵。
  於是,為了明瞭、清晰、格式化,我轉入肢解模式。起初是割,活脫將片魚來回切割拉扯,雖滑開魚肉,卻軟爛無紋理;繼而為切,雖見紋理且刀工精細,然而作工繁雜,僅擺盤整齊,片片分明;而今乃解,斜刀落下,刀起肉離,無絲毫滯礙,卻仍無法窺見魚型、魚種。莊子誠謂:目無全牛。於此,不見矣。而國文教學果真如此嗎?
  將文學作品這般肢解後,到底學生眼中還見到了什麼?心裡又徜徉了多少?海生館中群魚優游,人們目光驚豔,讚嘆造化之奇、自然奧妙。館中解說員提到:一條活生生的鯖魚遠比魚市場的屍體昂貴多了。肢解這麼多年的屍體,分門別類有條不紊地擺好每一塊的相對位置,始終不曾抓著活跳跳的魚。腦中漸層疑惑,心中越發迷惘,只殘留離去的魅影。

2014年12月28日 星期日

臺中市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及假期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臺中市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及假期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5月10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市教中字
                 第1000025788號函訂定(中華民國100年7月1日生效)

一、目的:為加強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高級中學學生課業輔導及協助低成就學生實施補救教學,推廣學藝活動以減少學習挫折,提昇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果,特訂定本要點。

二、對象:
(一)平時:高級中學在校之一、二、三年級學生,實施課業輔導。
(二)寒、暑假期:除暑期所招新生一年級及應屆畢業學生高三暑期外,其餘年級學生,舉辦寒暑假期課業輔導及假期學藝活動。

三、辦理原則:
(一)舉辦課業輔導及假期學藝活動,應符合本市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 學之規定。

(二)辦理課業輔導及假期學藝活動應由學生自由參加

(三)假期中辦理學生課業輔導,不得只規劃升學有關科目,應搭配學藝活動項目。唯可單獨辦理學藝活動,其內容必須與學生平時所習各科課程有關,且應富有生活教育意義。

(四)平時舉辦課業輔導,每週不得超過5天,每天最遲不得超過下午5時30分。假期舉辦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寒假不得多於40節,暑假不得多於120節

(五)學生參加課業輔導以每班不超過45人為原則

(六)舉辦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之班級,每班應置專責教師1人,以加強生活輔導。

(七)課業輔導教材,得編選補充教材,印發講義應用,但不得另收講義費,且不得提前講授下一學期(年)教材

(八)課業輔導期滿,應舉行測驗,其成績得作為學期補考或學年補考成績,並應將測驗之成績通知學生家長。

(九)舉辦學藝活動,應注意學生之安全,其在校生活,仍應按照學校之常規管理,尤應注意品德之陶冶與群性之培養。

(十)學校得為需要課業輔導、學科補救教學、學科重補修之學生辦理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

四、收費及用途:
(一)收費應依據高級中學各項輔導費徵收標準辦理,並以自給自足為原則。

(二)學生家境清寒,學校得酌情予以半費或全額減免收費。

(三)辦理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所收費用,應優先支付教師鐘點費,餘額得作活動所需業務、材料、設備、獎學金及行政管理工作費之支出。支用原則為:以總額百分之七十作為教師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鐘點費,其餘百分之三十作為業務、材料、設備、獎學金及行政管理工作費等之開支。

(四)教師輔導鐘點費依照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0教中(二)字第90500181號書函頒訂標準發給,如於辦理中途標準有所調整,以照原標準計付為原則,不得再向學生補收差額。

五、附則:
(一)各校應依照本要點自行訂定實施計畫,並提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辦理。

(二)辦理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結束後,應加以檢討作成報告,以提供下次辦理之改進參考。

(三)高級職業學校得比照辦理。



知恥近乎勇

辦公室又熱烈地質疑著「暑期學藝活動導師費」為何連個「子」都尚未見到呢?每回聽聞如此主題總會無端情緒失控。姑且不論金額大小、無關家境如何,這錢真的是導師的囊中物嗎?
他們依舊質疑錢在哪裡?我也仍然只論拿取的正當性。在一團喧囂高亢中,宛如一幅「牛頭不對馬嘴」之佳作,猛然呈現、歷歷在目。總之,我永遠被歸類為不合群,只會扭捏清高之姿;或者被嘲諷家裡金銀財寶溢出門外的阿啥。這般場景,在持續下去,唯恐辯論會質變成互槓,不如回歸法規自身,讓它來議來說。
翻開相關法規,依民國100年生效「臺中市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及假期學藝活動實施要點」其中第四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所收費用,應優先支付教師鐘點費,餘額得作活動所需業務、材料、設備、獎學金及行政管理工作費之支出。支用原則為:以總額百分之七十作為教師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鐘點費,其餘百分之三十作為業務、材料、設備、獎學金及行政管理工作費等之開支。」請問其字裡行間有何處提到「暑期學藝活動導師費」?頂多只提及「行政管理工作費」而已。再說導師是否等同行政人員呢?身為導師者大家心知肚明吧!
至於有人提到那國中部為什麼有「暑期學藝活動導師費」?
依民國97年修正「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附表二: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學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行政費支給參考表。內容依職務分點數來領取行政費用:如校長十點,主任八點,組長六點,導師或輔導教師五點,協辦行政人員或幹事或護士四點,工友三點。然而,此要點已被廢止。之後台中市教育局在100年1月31日另行頒布「臺中市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有關上述的規定卻已不復見。既然如此,國中部又何來「暑期學藝活動導師費」一說呢?
而且我相信業務執行單位對相關法規應十分清楚明瞭,否則就不會企圖以「工作費」的名稱來實支「暑期學藝活動導師費」?
因此,請大家不要再唾罵政治人物貪汙,也毋須檢討他們道德瑕疵。凡不該屬於自己的,不就該一毛不取嗎?當真相的瘡疤被揭開時,雖然萬分疼痛,但請尊重療傷的護理人員。
如果連第一線的教育工作人員還秉持著「嚴以待人,寬以律己」,那還能期盼社會有移風易俗之效嗎?正如當他人在戶外車震時,自己憤慨怒罵「野合」、「濫交」;自己做來卻是「別有一番風味在心頭」。唉!四位小朋友的威力果真遠在大人之上。

2014年5月25日 星期日

寧靜的午後

  處理完廚房的髒污,打點好眾人的中餐,全家出門拜訪親友。終於,我有個屬於自己的時辰,雖不長卻可定心神,雖平淡而能反覆咀嚼。
  沉甸甸的午後依舊沉悶,習慣成自然是個永久且最佳的說辭;還是嫌肉太多,碗筷仍然擺在桌上,廚餘依舊靜默地趴在碗中;只有孫女的殷勤,才值得動筷;唯有孫子的擁抱,才展露親情;僅有女兒的問候,才備感溫馨。
  旅途中暫歇,店家若有服務不週,端看客人的抉擇吧!南風徐拂、天也開顏的笑,越笑越清朗,直逼九霄、攀上極盡。好遠!這對我來說,實在太遠。

母難日

  友人在臉書問:「為何見不到我的生日日期?」
  母親曾輕輕卻沉重地說:「我的生命韌性很強。」她被家中長輩指責只會生孩子。在不得已時,也只能吞下墮胎藥;但我卻選擇牢牢抓住,選擇到世間來走一回。或許這宿命在前世早已注定,該還總要還吧!所謂的母難日,對我而言,既是母親的劫難,更是自己的苦難。這樣的日子,向來以淡化來處理;我並非刻意遺忘。船過,水不是該無痕嗎?既無痕可尋,又何須特意絢麗璀璨呢?點上蠟燭,默數餘數剩多少嗎?然而剩餘多少又豈是凡夫的我能夠知曉?
  隨著年歲漸長,民間的還債說更踏實在心田。該耕的、應耘的一一露臉,性格越發鬱結。或許當年的成家,只是將苦難氾濫到無辜之人;將沉重套索在周遭而已。心情隨之更沉、更重也更痛,難道這世走到盡頭後,下輩子仍需繼續償還嗎?

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自我悔過書

  歷經中午的會議,過程中本為一言堂之宣導和執行事項;多怪自己多嘴,竟提及教育界不能說的秘密──暑期課業輔導該不該提前講授下一學年教材
  仔細聆聽主任的引言和說明,似乎為了學校長遠的發展、家長的期待,先講授下一學年教材是必然且公開的秘密。接著由其他教師輪流表達看法,贊同者亦不在少數,只是不知「沉默的一群」腦中所想為何呢?不過,我能確定,自己就是學校的亂源、教師裡的闌尾。如果,真的依法執行臺中市所頒布的實施要點,學校將蒙塵、未來必定一蹶不振,向來「只能做,不能說」的關鍵,焉能浮上檯面;一直「偷偷摸摸」的潛規則,怎麼可以「正大光明」呢?
  在此,我再次鄭重聲明:我是垃圾,不該玷污神聖的殿堂;我是白痴,不應依法實說;我是罪人,怎麼連文字遊戲都弄不懂?我錯了,我真的錯的徹底。因為我,學校在臺中市四所市立高中的排名滑落至牛後(但之前我並沒有提出偷跑的問題,今年因學生具狀檢舉,校長又不肯具體明示,只好傻傻地提出);因為我,教師群的努力瞬間化為烏有;還是我,惹得家長們對學校失去信心。
  依法教學,有罪;光明坦蕩,該殺;知法玩法,合理。於此,我深深向學校暨其他偉大的教師致上深深的歉意,是我連累了大家。
  主任也語重心長的提到:希望老師不要不上暑輔,否則只會把原本自己的課程轉嫁到其他老師身上。然而,若依臺中市實施要點所記載:暑假課後輔導之師資,各校得視需要「外聘」。喔!對不起,我又犯錯了,法令只是拿來看的;但是,我既為毒瘤,又是障礙,焉能再毒害莘莘學子,還是煩請學校外聘更合適的人選,以求順天應人。像我這種腦筋凝固的白痴,如何能分辨「預習」和「提前講授下一學年教材」?還好,現在網路蠻方便的。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預習,事前的準備學習。多指課業而言。
  「事先」,即事情發生之前。那此事所指何事呢?是暑期課業輔導,還是下學年正式課程呢?若是「暑輔」,那何必來上課呢?在家自行預習研讀即可;若指「下學年正式課程」,哪與「提前講授下一學年教材」有何差異?雖然,我擔任國文教職,這樣的文字遊戲並非我的專長。
  或許是專長不夠,又加上阻礙學校的宏圖大業,不肯多設身處地幫學生思考成績高低,導致學校榜單無法目眩神迷,終釀成不可逆的罪愆。直至今日,我逐漸搞懂:只要為學校、學生好,無論法令是什麼,不重要;當班上絕大部分的學生都作弊,只要能提升成績,有什麼不可以。至於,不想作弊的人,才是罪魁;是你阻礙班上成績的提升。
  而我是罪人,千古罪人。只要能退休,我必然夾著尾巴快速逃離,決不戀棧。